宿编办〔2018〕91号
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
现将《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全市党政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工作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实现干部职工办公区域全面实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均达100%。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附件),负责我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统一领导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综合处具体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培训
各处室要认真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培训指导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普及垃圾分类怎么分、如何分。
(二)广泛宣传
充分利用市机构编制网站、部门微信工作群等宣传平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结合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中,营造出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三)配置设施
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要求,各处室要规范配置分类垃圾桶,各处室办公室内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增设二合一分类垃圾桶1个。
(四)收集转运
各处室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洒、倾倒或者堆放,有害垃圾统一集中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处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处室负责人是各处室垃圾分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筹划部署好处室垃圾工作。
(二)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各处室要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工作联络员,建立好工作联络机制,综合处统筹组织推动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严格考评,确保实效。成立专项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处室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点评,被检查处室要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附件:市编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市编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訚捷 市编办主任、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副组长:王克学 副主任
姜克梅 副主任
成 员:郭士龙 事业处处长
张 耀 行政处处长
廖有军 督查处处长
李 永 审改处处长
高淑婉 综合处处长
程银珠 登记局副局长
葛 芹 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姜克梅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综合处负责承办具体事务。
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