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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 苏政发〔2016〕1号
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 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42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确认及其他权力事项18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0项。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要及时停止审批,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要及时有序承接,并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要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保障行政审批质量,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42项).doc 附件2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确认及其他权力事项目录(共计18项).doc 附件3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20项).doc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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