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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政策简明问答
索引号 sqsbb/2018-00070 分类 政策法规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宿迁市编办 公开日期 2018-03-30
文号 关键词 政策简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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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政策简明问答

《市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政策简明问答

 

1. 涉及我市国家级开发区的多少项权力?

涉及市经开区和沭阳经开区174项审批管理权限以及宿迁高新区62项审批管理权限。

2. 为什么要分开对开发区赋权?

将开发区和高新区分类授权,主要考虑到: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部分乡镇,承担部分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我们按照区政合一理念进行梳理赋权;而对高新区的赋权则紧密结合其发展特点,突出在市场准入和投资报建两个领域,努力实现全链赋权。

3. 赋权的目的是什么?

为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要求,推进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标准化、便利化。聚焦为投资经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完备配套设施、共享便捷资源,做到园区事园区办”,把开发区打造成为本地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

4. 什么是开发区直报项目目录?

开发区直报项目目录(共28项)明确可由开发区直报省级相应部门,也可选择由市级部门转报

5. 开发区赋权是按照什么原则进行的?

一是坚持“能放尽放”。做到“园区事园区办”二是坚持“全链审批”。重点围绕“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交易登记5个工作日完成、取得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完”的“3550”改革目标。三是坚持“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和开发区承接能力变化对赋权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四是坚持“精简高效”。继续保持机构精简、行政高效的管理特色,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功能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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