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编办关于开展权责清单应用执行情况的部署要求,近日,宿迁市委编办印发《宿迁市权力清单运行评价工作方案》,努力为全省清单运行评价工作探路。
一是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在市级36家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清单运行评价,研究构建了一套由3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45个三级指标所组成的权力清单运行评价指标,并设置相应的评分标准。重点围绕清单管理规范性、运行科学性、监督实效性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清单的管理规范性包含清单编制、动态管理、公示公开等方面,运行科学性包含机制优化、网上运行、线下办理情况等方面,权力监督实效性包含电子监察、行政监督等方面,构建了较为详细可操作的指标体系。
二是坚持便民利企的导向。严格对照行政权力行政清单和部门“三定”规定,厘清部门行政权力及对应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等。坚持部门自查、实地测评、系统查阅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对权力清单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注重理顺职责关系,推动行政权力取消、下放、委托、划转承接到位,杜绝权力事项“明放暗不放”现象。注重评价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优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运行等情况,确保权力事项“用得好、管得住、见实效”。
三是坚持分类评价的步骤。市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本级权力清单运行评价,并监督指导下级权力清单运行情况评价。市委编办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等部门(单位)归集评价对象的数据信息,通过数据分析等形式核验比对,形成权力清单运行情况评价报告,向评价对象进行反馈,督促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提升。在市级部门开展评价的基础之上,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估,持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逐步扩大评价范围和层级,逐渐构建对市县乡、省级以上开发区权力运行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