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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运行评价的探索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2-05-30   访问量:0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举措。目前,各级政府均制定公布了权力清单,但是一方面清单实际发挥的成效还相对有限,另一方面各地对清单缺乏具有指向性的考核评价体系。本文结合若干试点地区做法,探索如何推进权力清单运行评价以及如何更好让权力清单制度发挥应有作用。

一、权力清单运行评价的现实意义

一是推进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举措。推行权力清单运行评价,可以解决清单在少数地区存在的“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落实不到实际工作上”的现状,强化政府部门对权力清单规范运行的意识,破除清单编制“一阵风”思想,推动清单管理重心由账面调整向落地运行转变,倒逼部门真正按清单行使权力。

二是完善权力监督制度的有力途径。开展权力清单运行评价,实现编办与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审计、财政等专业监督部门(机关)的相互配合,为部门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工作依据,同时也为编办及时评估调整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提供相关依据。

三是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内在要求。“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改革均是建立在行政权力具体明晰的基础之上。通过运行评价,进一步分析政府在优化审批、强化监管、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等方面的不足,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供前瞻性分析。

二、权力清单运行评价的研究现状

目前,各地政府包括学术界对权力清单运行评价的研究还不够丰富,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从理论研究来看,有学者将权力清单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实体性指标、程序性指标和价值性指标等三个指标,分别从清单文本质量、程序要素和价值体现方面开展分析;有学者基于“清权、确权、晒权、制权”等四个维度构建权力清单指标体系;有学者建议从“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等五个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从试点实践上看,江苏省于20219月选取三家地级试点市开展权力运行评价探索,有试点市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权力清单实施情况评价办法(试行)》,对评价主体和评价对象、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评价准备和评价程序、结果运用和纪律责任等进行明确,为开展清单评价提供遵循。根据事前事中事后的实施情况,从清单管理、清单运行、清单监督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有试点市制定出台《市级部门权力清单运行情况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对权力清单编制、公开、调整、运行、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价,通过总结部门权力运行情况,提炼亮点、分析不足,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为全省清单运行评价工作探路。

三、宿迁市权力清单运行评价的做法

宿迁市坚持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分类评估的原则,先行在市级36家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清单运行评价。研究构建了一套由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56个三级指标所组成的权力清单运行评价指标,并设置相应的评分标准。重点围绕清单管理规范性、运行科学性、监督实效性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清单的管理规范性包含清单编制、动态管理、公示公开等方面,运行科学性包含机制优化、网上运行、线下办理情况等方面,权力监督实效性包含电子监察、行政监督等方面,构建了较为详细可操作的指标体系。同时,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估,在市级部门开展评价的基础之上,县区同频共振,逐步扩大评价范围,形成系统的对市县乡三级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权力运行评价指标体系。

四、宿迁市权力清单运行评价工作经验

一是规范统一的底数是基础。清单编制规范标准,杜绝权力清理不彻底、划分标准不统一、权力异化变相隐藏等问题。按照“四级四同”权力事项清单,完善权力分类、明晰兜底性条款、规范调整程序,提高清单的精细化水平。

二是科学精准的指标是前提。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并进,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权力清单落实的基本情况,帮助政府部门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并为下一步的优化提升提供目标指引。因此,指标应遵循客观性、全面性、操作化的原则,及时吸纳好的经验做法,并在实践探索中总结提炼出一套完善的指标体系。

三是透彻细致的分析是关键。权力运行评价应坚持“全周期管理”和“全景式研判”理念,将清单运行评价置于政府绩效评价总体框架和视野中,以客观数据分析与公众主观评价相结合,多视角、多维度梳理分析政府履职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四是高效密切的联动是方式。要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纪委监委、司法、政务服务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综合采用“核、调、听、查”等手段,调取工单办理、行政复议等相关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来归集分类问题。同时,积极引入第三方绩效评级,构建多元化评价主体体系。

五是务实有效的机制是目标。要通过评价,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权力清单运行实效,以评估促优化,进一步改善制度设计,提高效能。以评价结果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真正发挥评价作用。

五、工作展望与思考

在下一步权力清单运行评价过程以及结果运用中,要重点把握三个方面的发力点和着力点。

一是通过评价促进部门高效协同履职。除了浅层次的评价清单编制规范、运行高效和监督保障以外,还需要深层次通过评价挖掘权力清单更多的应用。比如针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办理难、办理慢、办理繁等问题,从方便群众、基层减负、提升效能视角出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比如发挥以清单为基础,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方式,再造审批服务流程,通过全方位的梳理部门间协同办理事项,来推动审批服务和基层治理“一件事”改革。

二是通过评价指引政府深化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其核心在于理清政府权力边界。目前,由于清单依据均出自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对政府职能表述无法穷尽,对兜底性条款中属于市场部分的,要从清单中剥除,还权于市场。又如,通过评价发现简政放权后市县(区)权力承接问题,进一步理清市县(区)政府事权划分,梳理界定市和县(区)各自专有事权、共有事权、委托授权事权等,构建权责明晰、运行规范的政府权责边界。

三是通过评价推动治理要素多元融合。目前,对权力清单运行评价只是停留在对地方政府最基本法定职责的监管上,随着改革的深入,地方政府所行使的权力要全面纳入监管范围,确保政府决策的透明、科学和民主。探索将党委机构履职情况、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的供给也纳入清单评价体系,这些都是清单评价工作下一步需要深化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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