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按照“树好‘四个标杆’”“打造‘硬核’队伍”要求,以“政治机关、法治机关、创新机关”建设为契机,建立“三项机制”,通过制度的力量确保“弘扬‘三真’作风”工作长期性、稳定性,坚决当好党委、政府和编委的参谋助手。
一是建立申请事项“论证机制”。坚持标准化理念、规范化要求,运用系统化思维,制定《宿迁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论证暂行办法》,着力推进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论证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按照“一事一表、一事一论”的原则,划分6项论证内容、41项论证指标、79项论证标准,并量化打分,对论证内容进行定量分析,规范机构编制论证内容和程序。
二是建立编制使用“核准机制”。出台《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管理办法》,规范用编计划、业务流程、监管措施,管好管住用活编制资源,提高编制管理质量和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总量控制、重点保障、适度空编”的总体原则,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保障经济建设、民生事业等工作,优先用于政策性安置、高层次人才和急需岗位的需求,对职能弱化、工作任务减少的部门,严格控制编制使用。今年以来市直共批准事业编制用编计划599名,其中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事业用编计划506名,占比达84.5%。
三是建立机构编制台帐“清单机制”。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市直279家事业单位进行“两表一库”台账管理,有效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台帐精细化、科学化。“两表”,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一览表”、“事业单位业务事项情况一览表”,通过二张表理清市本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现状和业务事项开展情况。“一库”,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文件库”。按照时间顺序整理每个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及机构编制调整相关文件,并按主管部门进行归类,打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追根溯源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