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委编办立足党的政治机关工作定位,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遵循,注重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水平,为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提供坚实的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加强制度执行,不断推动法治体系健全。全面落实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抓好已出台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深化细化动议论证、请示报告、备案审查等具体操作办法,推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权威性严肃性。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加强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调查核实、处理和问责,将部门履行党管机构编制主体责任、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纳入市级机关高质量考核指标,加快构建预防教育、制度约束、考核通报一体发力的工作体系。坚决防止“条条干预”,通过典型案例通报、以案释法等方式强化刚性约束,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权威性严肃性。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部法治观念。抓住“关键少数”,推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纳入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新任职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分层次、分领域、分专题开展教育培训,秉持“全面系统、易于查询、随学随用”原则,根据机构编制部门工作职能与业务特点,编印《机构编制工作文件及操作口径汇编》,实现全市各级编办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培训“全覆盖”,增强机构编制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