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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委编办围绕“三个加强”推进机构编制领域法治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2-04-08   访问量:0

为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进程,突出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宿迁市委编办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重点围绕“三个加强”,着力推进机构编制领域法治化建设。

一、加强学习宣传,强化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一是宿迁编办将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安排,详细解读《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和《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已完4期专题授课工作。二是宿迁编办会同宣传、司法等部门将《条例》纳入全市党员学法考法工作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全市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学《条例》、考《条例》,牢固树立了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三是宿迁编办对《条例》内容进行梳理总结,汇总形成14通俗易懂应知应会的问题,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推送,扩大《条例》学习宣传的“朋友圈”,为机构编制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机构编制法定化基础。一是对照《条例》要求,宿迁市进一步明确编委和编办的职责权限,制定出台《中共宿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宿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升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先后出台《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管理办法》《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核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捋顺机构编制工作流程,确保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合法合规性,为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和规范化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加强督查考核,维护机构编制法定化权威。一是根据《条例》要求,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宿迁市委巡视巡察事项,目前已完成8家单位的巡视巡察任务,彰显了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二是将部门“三定”规定履行情况纳入宿迁市高质量考核工作体系,通过日常监督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部门主要职能履行情况、机构编制工作执行情况和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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