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委编办高度重视中央编委印发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的贯彻落实工作,把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规则》作为当前机构编制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贯彻《规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三个强化”,推动《规则》落实,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学习领会《规则》精神,强化机构编制法规意识。《规则》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重要指示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范和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市委编办切实抓好《规则》学习贯彻。一是将《规则》主要精神向市委书记、市委编委主任及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以市委编委名义将《规则》转发至各县(区)、各部门,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二是市委编办将《规则》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讨论,要求大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准把握《规则》内容实质和纪律要求,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三是将《规则》纳入各县(区)、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学习内容,旨在通过专题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大对《规则》的宣传贯彻力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规意识,自觉遵守机构编制纪律。
二、严格遵照《规则》执行,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规则》列举了七种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情形,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负面清单”,一旦触及,将严肃追究,实行终身问责。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对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规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在遵守和执行《规则》上走在前列、做好表率。督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规和制度,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三、抓实抓细《规则》落地,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为切实抓好《规则》的贯彻落实,在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机构编制核查等工作的基础上,把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检查范围,联合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发挥工作合力,深入查纠存在问题。对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启动问责调查、严肃追责问责,坚持有错必纠、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