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届宿迁市委第一轮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市委编办对宿迁开放大学、宿迁中学等9所院校和市县(区)人民检察院等15个单位开展了机构编制专项检查,持续推进机构编制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常态化制度化,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走深走实。
一是注重统筹安排,确保有序推进。为认真开展好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市委编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统筹安排、细致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检查内容、检查形式及有关要求。从相关业务处室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检查组,召开查前碰头会,明确任务分工和检查重点。
二是注重问题导向,确保有的放矢。通过调阅宿迁市机构编制组织财政人事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提前对被巡察单位机构、编制、职数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形成被检查单位“机构编制情况一览表”,检查组带着问题和线索开展实地检查,做到有的放矢,实处发力。
三是注重深挖细查,确保不留死角。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部门机构编制履行情况进行全面“体检”。聚焦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情况、落实党政机构改革和部门“三定”规定情况、执行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情况、遵守机构编制纪律情况“四个方面”,组织部门填报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六张检查表”,摸排部门机构编制底数基数与实际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专题研讨会,认真梳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反馈的每个问题有据可查、有据可依、有据可证。
四是注重问题整改,确保巡察实效。本轮巡察检查组发现部分被巡察部门存在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未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在编人员长期借调在外单位、人员超编等问题。下一步,市委编办将通过“反馈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推动整改”等程序,通过定期“回头看”促进销号清零,确保问题整改工作落地落细,切实提升巡察工作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