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开展以来,宿迁市委编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圆满完成全市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部署安排。一是精心制定方案。根据全省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部署安排,2021年10月22日,市委编委印发了《宿迁市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绘制“三个阶段、四个结合、五个环节”核查流程图,明确和细化了核查的范围、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二是及时动员部署。经市委编委领导同意,2021年10月29日,市委编办召开全市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部署会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吴雪丽就做好全市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编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紧盯关键环节,突出“全、细、准、实”。本次核查围绕实现“四清”总体要求,扎实有序推进,紧盯关键环节,在“全、细、准、实”上下功夫。一是单位自查“全”。单位自查是核查实施阶段的首个环节,市、县(区)按照核查工作有关要求,认真整理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等与核查相关的档案资料,做到文件依据“全”,确保核查基础数据真实准确,规范完整。二是实地核实“细”。实地核实采取“四查四看”,即查机构设置情况,看是否存在擅自更改名称、设立机构、加挂牌子等问题;查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情况,看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查实有人员情况,看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进出人员问题,是否与部门预决算、工资发放人员名册、参保信息相一致;查编外用人情况,看各部门是否在人社部门限定的数额内招聘。三是数据更新“准”。数据更新是核查工作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核查数据质量。针对前期自查、公示、比对、实地核实等环节中发现的问题,市、县(区)重点做好查漏补缺、核准数据,认真把关、规范填报,切实做到进数有据、名实相符、不漏不缺。四是整改规范“实”。市、县(区)委编办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所在部门,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即知即改、边做边改,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三、注重统筹推进,抓好“四个结合”。一是将机构编制核查与宣传贯彻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相结合。核查中,市委编办积极宣传解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机构编制相关政策,通过“问”与“答”,加深各县(区)、各部门对机构编制政策要求、理论知识、纪律规定的认识。二是将机构编制核查与“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协同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相结合。本次核查利用平台建设采集数据契机,对各部门机构编制数据进行反复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性、真实性。三是将机构编制核查与机构编制督查相结合。核查中,通过查阅部门相关台账资料,对部门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把脉问诊”,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强化机构编制纪律。四是将机构编制核查与数据分析相结合。将本次核查与2014年全市第一次机构编制核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掌握我市机构编制发展情况,为下一步工作部署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