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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委编办健全三项机制推动机构
发布时间:2022-03-01   访问量:0

近年来,宿迁市委编办深刻认识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打基础、利长远、促发展的重大意义,牢牢把住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这一生命线,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协调联动责任主体、设计畅通统计流程,强化内外联动,真正打通数据壁垒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建立内部联审机制。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室联合审的大统计格局。打好联动审查组合拳,定期组织各责任处室对机构信息、编制信息、人员信息等基础信息进行联审,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各项数据的准确性。把好数据报送审核关,凡报送省委编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经各处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后,由电子政务中心扎口报送,实现数据信息多重审查、一口报出

二是建立联动共管机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制约机制,将用编计划作为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进人手续的前置条件;组织人社部门在办理人员退休、调出、离职、辞退等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抄告编办;财政部门依据编办实名制系统实有人员数据,核拨人员工资,对不按照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未纳入实名制系统管理的人员,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不予办理工资审核、社保缴纳经费核拨等相关手续。建立每半年一核查的数据信息集中比对机制,比对四部门各自掌握的机构编制、人员管理信息,对存在差异的信息查明原因,修正调整。通过四部门信息互通、密切协作,实现了实名制管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确保实名制系统信息数据的全面、真实、精准。

三是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印发《县(区)委编办重点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将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列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口径,对各县(区)委编办每月上报的月报数据进行审核,对报送的数据质量进行考评打分,针对不准确、不规范的数据,要求重新修改上报,并根据每月评分情况,年底对各县(区)委编办统计工作进行打分排名,作为对县(区)委编办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有效提升了县(区)机构编制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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