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市委工作机构序列,正处级建制。根据宿办发〔2010〕44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和办法。
2、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各县(区)的机构改革方案。
4、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5、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以及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局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各民主党派、市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审核县(区)党委、政府副局级以上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审核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负责全市县(区)乡镇机构编制分类工作。
7、受省编办委托,协助管理省有关部门设在我市的垂直和双重领导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8、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规定;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市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指导市级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指导、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9、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注册登记的意见;负责市级所属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10、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11、负责审核市统一发放工资的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编制,并对统一发放工资进行监督检查。
12、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建立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指导督促各部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拟订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协助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维护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信息系统以及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市级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应用,对县区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进行政策指导、绩效评估和督促检查。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处、行政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宿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宿迁市机构编制信息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宿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宿迁市机构编制信息中心。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优势,将“两围绕两优化”贯彻全年工作始终,对外全面服务、对内精细管理,切实履行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等职能,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全面深化宿迁“放管服”改革。审批事项再精简,推进“放得更活”。积极探索“以信用简化审批”改革,结合“证照分离”改革,继续精简企业经营服务类相关审批事项,全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落地见效。体制机制再优化,做到“管得更好”。推进市、县(区)部门责任清单规范化建设,出台加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完善“五位一体”综合监管执法体系,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确保部门监管事项全覆盖。营商环境再提升,实现“服务更优”。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围绕“3550”改革,强化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加快形成常态化、标准化工作机制,打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
二是积极探索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围绕十九大提出的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新要求,结合宿迁实际积极探索,研究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新思路,抓好监察、环保、司法等关键领域机构改革。完成纪委、监察委职能调整、编制划转、内设机构设置以及人员转隶等工作,保证监察委员会及时正常运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结合“放管服”改革需要,优化内设机构设置;积极探索党政机关综合设置或合署办公,如农业、政法等领域理顺管理体制,盘活编制资源。
三是科学完善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完善信用等级评价指标,推进第三方评估,探索评价结果的运用,探索在教育、文化、科研、卫生四类事业单位的某个领域开展评价,深化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财政资金奖补、干部考核任免、评先评优、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联合奖惩机制,积极营造诚信守信的信用氛围。深入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把宿迁打造成全国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的“样板区”。
四是探索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持续深化控编减编,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分级负责”总体要求,从源头上控制机构编制增长。加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力度,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对接沟通,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把关、协调、监督作用。持续推进“一个系统一张网”建设,组织相关部门和县区编办,对系统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提出自身需求和建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部门名称:市编办 |
单位:万元 |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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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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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458.5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58.52 |
一、基本支出 |
39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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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52 |
二、外交支出 |
|
二、项目支出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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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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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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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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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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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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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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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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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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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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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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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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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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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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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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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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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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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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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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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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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52 |
当年支出小计 |
45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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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下年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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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52 |
支出合计 |
458.52 |
部门名称:市编办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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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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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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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458.52 |
|
45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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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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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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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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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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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市编办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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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结转下年资金 |
|
393.52 |
65 |
部门名称:市编办 |
|
|
单位:万元 |
支出 |
|||
金额 |
支出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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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
458.52 |
一、基本支出 |
393.52 |
|
|
二、项目支出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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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
|
458.52 |
支出合计 |
458.52 |
部门名称:市编办 |
|
单位:万元 |
功能科目名称 |
金 额 |
|
458.52 |
||
行政运行 |
367.13 |
|
事业运行 |
26.39 |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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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市编办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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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
金额 |
|
393.52 |
||
基本工资 |
80.59 |
|
津贴补贴 |
110.92 |
|
奖金 |
6.21 |
|
绩效工资 |
9.53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42.59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4.61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1 |
|
住房公积金 |
24.81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9.46 |
|
培训费 |
4.13 |
|
公务接待费 |
5.27 |
|
工会经费 |
2.48 |
|
福利费 |
0.36 |
|
其他交通费用 |
20.6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3.6 |
|
奖励金 |
0.36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4.9 |
|
部门名称:市编办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名称 |
金 额 |
|
458.52 |
||
行政运行 |
36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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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运行 |
2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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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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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市编办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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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
基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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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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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 |
80.59 |
||
津贴补贴 |
110.92 |
||
奖金 |
6.21 |
||
绩效工资 |
9.53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42.59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4.61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1 |
||
住房公积金 |
24.81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9.46 |
||
培训费 |
4.13 |
||
公务接待费 |
5.27 |
||
工会经费 |
2.48 |
||
福利费 |
0.36 |
||
其他交通费用 |
20.6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3.6 |
||
奖励金 |
0.36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4.9 |
||
部门名称:市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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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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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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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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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
0 |
4.13 |
部门名称:市编办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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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科目名称 |
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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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市编办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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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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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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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
73.9 |
||||
办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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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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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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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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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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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 |
0 |
||||
工会经费 |
2.3 |
||||
福利费 |
0.33 |
||||
公务接待费 |
4.84 |
||||
培训费 |
3.83 |
||||
其他交通费用 |
20.6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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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12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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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市编办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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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经济科目 |
采购物品名称 |
采购组织形式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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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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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2.采购品目名称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规定品目名称填写。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迁市编办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458.52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57.05 万元,增长14.21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58.5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58.5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58.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7.05 万元,增长14.21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收支项目。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6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收支项目。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二)支出预算总计458.5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8.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7.05万元,增长14.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收支项目。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458.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7.05 万元,增长14.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6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收支项目。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编办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58.5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8.52万元,占 1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编办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58.5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393.52 万元,占 85.82 %;
项目支出 65 万元,占 14.18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0 万元,占 0 %;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占 0 %。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迁市编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8.5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05万元,增长14.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编办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458.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05 万元,增长 14.21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党派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58.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05万元,增长14.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编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93.5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17.0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 76.44 万元。主要包括: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编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8.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05万元,增长14.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编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93.5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17.0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 76.44 万元。主要包括: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编办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5.27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6.06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相关收支项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相关收支项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相关收支项目。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5.27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2.5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宿迁市编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2 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宿迁市编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4.13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5.87 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迁市编办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收支项目。
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 0 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73.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93 万元,增长 7.1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有 0 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收支项目。支出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收支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