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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概况
索引号 sqsbb/2017-00025 分类 财政信息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宿迁市编办 公开日期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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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概况

 

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概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市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市委工作机构序列,正处级建制。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和办法。

2、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各县(区)的机构改革方案。

4、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5、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以及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局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各民主党派、市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审核县(区)党委、政府副局级以上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审核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负责全市县(区)乡镇机构编制分类工作。

7、受省编办委托,协助管理省有关部门设在我市的垂直和双重领导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8、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规定;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市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指导市级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指导、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9、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注册登记的意见;负责市级所属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10、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11、负责审核市统一发放工资的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编制,并对统一发放工资进行监督检查。

12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建立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指导督促各部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拟订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协助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维护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信息系统以及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市级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应用,对县区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进行政策指导、绩效评估和督促检查。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部门算包括:市编办本级、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市机构编制信息中心。机构下设 5职能处室 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下表:

              

序号

行政处室

事业单位

1

综合处

宿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

行政机构编制处

宿迁市机构编制信息中心

3

事业机构编制处

 

4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

 

5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市编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升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圆满完成各项重点任务,有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宿迁工业类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受到李克强总理点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莅宿调研工业类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省编办俞军主任和领导班子各位成员莅宿调研指导7次,其中俞主任和周家新巡视员来宿2次。我市在省政府和省编办召开的改革推进会上交流发言2次,在全省率先开展乡镇权责清单编制,率先开展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互联网+电子商务”相关做法被省审改办在全省推广。信息调研工作“国”字头,实现“零”突破,1篇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被采用,1篇调研文章被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简报采用,1篇调研文章被行政改革内参采用,12篇信息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采用;2篇调研报告获魏书记、王市长批示肯定;市委市政府会议审议7项改革议题,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改革指导文件8份。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宿迁审改工作取得五个方面新进展:一是精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着力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二是在全国率先推行工业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三是完善政府“清单式”管理体系,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了权责清单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四是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市、县全覆盖。五是着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开展“多评合一”,实现环评、安评、能评、洪评等8类评估事项一体化实施。积极探索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省审改办将宿迁确定为全省改革试点。

(二)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等问题,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在农业、交通运输、卫生计生领域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针对改革中人员划转和改革后综合执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召集各涉改部门逐一进行了模拟推演,梳理7大类20项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完善并出台市级农业、交通运输和卫生计生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3个综合执法机构“三定”方案。在改革过程中,加大协调沟通力度,做好相关领域机构设置、执法经费财政全额拨款等争取工作,同时,协助相关领域人员遴选,完成了三支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及人员划转,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三)稳妥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围绕推进职能整合、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检验检测公共服务能力水平的改革思路,稳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目前,各县(区)已全面完成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整合市场监督、农业、粮食等部门的各类技术资源,组建成立县(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承担本行政区域检验检测职责,为机关行使行政职能提供必需的技术支撑。在全省率先开展全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采取制度规范,研发系统,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率先全省探索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新路子,将事业单位多头监管部门整合在一起,形成监管合力,有效解决了事业单位登记事项不规范、公章备案不及时、法定代表人失信整改、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促使事业单位更加自觉规范运行。

(四)创新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一是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出台《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办法》、《宿迁市科级机构设置编制管理领导职数核定暂行办法》、《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办法》、《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调配暂行办法》。二是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倾斜,确保编制资源为服务和改善民生工作提供保障。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的要求,盘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

(五)全面提升服务发展能力素质。一是抓制度建设。构建编办绩效考评体系,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月工作例会和季度县区编办主任座谈会制度,畅通交流渠道,商讨改革管理问题,督促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抓业务学习。全年举办7期“处长大讲堂”活动,赴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学习考察共计10批,30余人次;三是抓调查研究。共自行组织或随同市委市政府到开发区企业、便民方舟、泗阳成子湖旅游度假区、宿迁电商产业园区、宿豫现代农业产业园、城管系统等调研20余次;开展“编办干部县区行”活动,实地调研县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别是组织开展的“问改于企”、“问改于民”专题调研活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四是抓服务发展。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市编办挂钩帮扶宿豫区陆集镇乐园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5.6万元,比2015年超出5.6万;结对贫困户半数脱贫,其余实现年收入增加500元以上。招商引资取得新进展,招引江苏润宇车业有限公司落户宿迁高新区,项目于20168月开工,总投资2.5亿。


第二部分 市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

 

2. 2016收入决算表

 

 

3. 2016支出决算表

 

 

4.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5.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10.2016政府性基金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12.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部分 市编办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编办 2016 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11.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7.49万元,增长26.6 %。主要原因:一是我办改革工作任务繁重所需办公经费增加;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费用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51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18.3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61.55万元,增长17.25 %。主要原因一是我办改革工作任务繁重所需办公经费增加;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费用增加

2年初结转和结余93.1万元,主要为我办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511.5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2万元,主要用于我办的基本人员支出与业务工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91.33万元,增加29.38%,主要原因办改革工作任务繁重所需办公经费增加

2.年末结转和结余109.3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我办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能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具体有: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形成的待缴纳的养老保险;二是本年项目尚未完成,延续到下一年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编办本年收入合计4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76.7 万元,占90.05%;其他收入41.6万元,占9.95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编办本年支出合计4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49.5万元,占86.9%;项目支出52.6万元,占1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25.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36万元,增长 26.94%。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各项经费支出增加,按照收支相互配比来说收入增加,相应支出项目也增加。同时,相关改革性工作增加,相应支出项目也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编办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1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69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0.13万元,增长10.52 %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各项经费支出增加,按照收支相互配比来说收入增加,相应支出项目也增加。同时,相关改革性工作增加,相应支出项目也增加。

市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4.34万元,支出决算为3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增加,财政追加了当年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0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编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1万元,增长2.23 %。主要原因是各项经费支出增加,按照收支相互配比来说收入增加,相应支出项目也增加。同时,相关改革性工作增加,相应支出项目也增加。市编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14.34万元,支出决算为316.5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在职人员工资经费政策性支出增加,财政追加了当年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编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0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编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23 %;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62.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的 116.67 %比上年增加0.92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度增加及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因公外出开会调研及外省市来宿调研学习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相应增加

3.公务接待费11.8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批次,0 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 168.57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66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度增加及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来宿调研学习大幅度增加,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1203人次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省编办、各省市来宿调研考察及招商引资客商

市编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的 50%比上年决算数减0.38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度减少及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会议次数,压缩会议人数,控制会议规模和标准,节约了经费。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11个,参加会议129人次。主要为召开机构编制系统全年、半年工作会议及各业务处室工作布置会等。

市编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5.6万元,完成预算的 28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72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度增加及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市编办各类业务培训大幅度增加主要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机构编制系统人员业务培训和学习培训等。

.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均为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我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部门各各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本部门各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各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本部门各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本部门各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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