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7年12月28日,江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请认真对照本清单调整内容,逐项对新增权力事项、取消权力事项、合并权力事项以及项目名称、行使层级、法律依据等内容进行调整优化,完善各地、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2. 对此次清单中动态调整的权力事项,要主动对接市政管办在宿迁政务服务及时更新运用。不在此次动态调整范围内的权力事项,不得随意增减。确需调整的,要按照《宿迁市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办法》(宿行改发〔2015〕6号)规定,实行动态管理。
3.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工作,于1月8日前完成相关调整工作,并切实加强监管,优化服务,提高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附件: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汇总表
宿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