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机构管理
宿迁市“三项举措”激发开发园区“一区多园”发展新活力
发布时间:2022-05-09   访问量:0

宿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发园区规范化管理和创新发展的要求,着眼抢抓机遇、改革创新为先导,深化推进“一区多园”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主体开发区龙头作用,放大聚合效应。

一、抓统筹、定方向,画好开发园区体制改革“路线图”

在充分调研、加大学习的基础上,将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融入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努力加快构建更具开放性和创新性的现代治理体系。一是高位推进改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开发园区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工作,并将该项工作作为“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重点项目之一。二是全面摸清底数。“家家到”的形式,对全市7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全方位走访调研,全面掌握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的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职责配置、编制核定、发展定位等实际情况和管理现状,完善开发园区机构编制管理台账。三是拟订改革方案。把牢“规范”和“创新”两个关键,分别编制印发《关于规范开发园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园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一区多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制度化形式规范和落实开发区规范化管理和创新发展路线。

二、重研判、明标准,下好“一区多园”管理“一盘棋”

按照机构精干、协同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开发园区机构,推行“一区多园”融合发展模式,统筹制定发展规划,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互补、融合一体化发展格局。一是打造“一区”引领坚强核心。“一区一策”的方式,明确指导市、县两级开发区严格落实限额管理要求,从严从紧核定职能机构及职数,回归经济建设发展主责主业,构建高效运行管理机制。二是统筹“多园”多点并进发展。在充分考虑园区经济规模、税收缴纳、用工情况和培育前景等诸多因素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按类别培育一批市级园区,作为“多园”,与主体开发区形成互补、融合发展。目前,已批复成立了10个产业园区,纳入当地开发区实行“一区多园”管理。三是构建融合一体发展格局。统筹协调,针对园区“小、散、弱”的情况,发挥开发区产业优势和多园特色优势,因地制宜、因园施策,科学编制主体开发区和特色园区发展规划,制定“一区多园”认定标准,对达到条件的特色园区,经批准纳入“一区多园”管理。按照“7+X”布局,发挥开发区产业优势和多园特色优势,统筹开发区、特色园产业发展,不断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努力形成龙头企业、关键环节在开发区,配套项目在功能园区的互补分工布局。

三、强保障、激活力,用好促进“一区多园”发展“助推器”

多措并举加大“一区多园”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力度,用足用活各类政策资源、平台资源、人才资源,促进开发园区一体发展提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发展活力。一是下放管理权限。将开发区作为“放管服”改革重点发力区域,赋予开发区多项市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推进开发区内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标准化、便利化。二是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开发区与功能园区一体化的招商方式和考核机制,统筹开发区、功能园区产业发展,聚焦产业招商,不断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努力形成龙头企业、关键环节在开发区,配套项目在多园的互补分工布局。三是释放园区发展活力。集成产业、科技、财政、服务业等市、县(区)级政策,支持“一区多园”发展,对于纳入“一区多园”的园区,支持园区开发建设,增强园区产业集聚和带动能力。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在园区人才使用方面赋予更大的自主权,为园区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源泉”。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