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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宿编办 字第1号
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委组织部:
经研究,现对袁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法院干警招录力度缓解人案矛盾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办法》(宿编〔2016〕61号)明确规定“各部门(单位)申请用编计划时,空编3名及以下,一次性用编一般不超过1名;空编4—5名,一次性用编一般不超过2名;空编6名及以上,一次性用编一般不超过3名”。对于如市法检等特殊部门申请公务员招录用编计划的,我办在保证申请部门有部分空编用于军转安置等政策性安置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其用编需要。
县区公务员招录计划申报事宜由县区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建议县区法院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确保充分利用空编招录法院干警。
同时建议加大市县法院内设机构的优化力度,整合现有人员力量,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办案水平。
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联 系 人 姓 名:张耀
联 系 人 电 话:0527-84368180
抄 送:市人大人代联委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注:在右上角“×”处标明办理结果,即“A”、“B”或“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