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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sqsbb/2018-00024 分类 政策法规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宿迁市编办 公开日期 2017-10-13
文号 关键词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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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改革实施细则?

为落实市政府《宿迁市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工作,进一步明确“多评合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以及保障措施,优化“多评合一”的操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细节,市发展改革委在调研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宿迁市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的实施细则(试行)》,从落实总则、窗口设立、受理申请、统一评估、统一评审、并联审批、统一办结、考查与督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落实办法。

二、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具体内涵是什么?

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是指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前期推进阶段所涉及的项目申请报告(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审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含辐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通航安全评估等17个事项,由原来串联开展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进行,进一步推进评估、审核流程整合优化,实行“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的服务新模式。

三、开展“多评合一”的项目审批和以前审批有何不同?

对于开展“多评合一”的工业投资项目,一改过去串联审批方式,一改过去按顺序依次申请报批、准备材料、分别开展评估、审批部门依次审核情况,实行一次申请、并联准备材料、并联评估、并联评审、并联审批。具体操作程序为:第一,企业可以依据编制要求,自行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评估报告; 第二,项目建设单位与中介评估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评估。第三,各技术评估报告完成后,由市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帮助企业完成专家评审工作或进行备案。 第四,评审完成后,由多评合一窗口根据各专业部门审查意见出具统一评估审查报告,通知相关审批单位受理。第五,各部门根据受理通知、相关评估报告、统一评审意见及按法定要求提交的材料,同步组织开展相关审批工作,出具相关审批或意见文件。第六, 对每个受理事项,各部门窗口出具有效的办结单。

四、企业如何申请办理投资项目“多评合一”?

对于拟申请开展“多评合一”的工业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到市便民方舟“多评合一”窗口(市发展改革委窗口)提出咨询服务申请,在窗口指导和帮助下完善项目审批所需资料。项目企业可以根据核准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也可委托其它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准备材料、组织评估,待材料准备完成后,由“多评合一”窗口统一组织评审、审批。

五、办理工业企业项目“多评合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如果项目单位按时不付费而导致中介服务无法按期履行。或者由于社会中介机构原因导致评估报告在评估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要修改、补充完善资料的“办件自行中止”。或因项目单位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多评合一”无法实施的,经并联审批窗口同意后,可终止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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