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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qsbb/2019-00003 分类 业务信息   机关事务    通知
发布机构 宿迁市编办 公开日期 2018-12-29
文号 宿编办〔2018〕92号 关键词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文件下载 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doc
时效

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宿编办〔201892号

 

 

关于做好2018事业单位法人

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县(区)编办:

现将《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1229

(此件公开发布)

 

为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根据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4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在全市推进事业单位登记“不见面”审批改革的通知》(宿编办〔201787号)等相关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和对象

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1911日至331日。报送对象是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报送流程和公示程序

(一)自查填报。事业单位通过二维码图片登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老用户可继续选择“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登陆系统,光盘损毁后不再重新申领,全部采用“二维码图片”方式登陆系统),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自我检查如实填写。其中“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要详细阐述事业单位围绕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的情况,内容要全面覆盖本单位的职责。《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全部内容填写完整后下载打印

(二)举办单位审查。将下载打印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确认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网上提交。登录系统上传全部材料,其中包括:填写完整的年度报告书、加盖事业单位公章的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清晰图片格式)和经举办单位审查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清晰图片格式),并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审核。

(四)网上公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后,将应公开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集中在“宿迁市机构编制网”和“信用宿迁”进行公示,各县区参照执行。

(五)材料存档。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纸质年度报告不再需要送交登记管理机关,由事业单位自行留存,以备后续监督抽查。涉密事业单位采取书面形式报送年度报告书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涉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将不进行公示。

三、公示内容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包括:

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等;

2.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3.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4. 资产损益情况;

5. 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6. 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7. 涉及诉讼及社会举报投诉情况;

8. 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9. 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四、相关要求

1. 事业单位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应确保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因信息公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2. 各举办单位负责审核所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是否合格,签署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并积极督促所属事业单位按时报送。

3. 登记管理机关将采集年度报告公示相关信息健全信用档案,并根据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定期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发现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将抽查过程和结果及时录入“宿迁市事业单位监管系统”作为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扣分依据。

 

人:徐  何依欣

联系电话: 84368939

工作交流QQ群:310401370

 

 

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12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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