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文化广电局:
经研究,现对李蕊菊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广电媒体建设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贵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近年来,市机构编制部门根据自身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广电事业发展。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保障工作开展。2015年,为加强手机媒体建设,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市广电总台增设手机台、广告经营中心、发射台。2016年,为加强对播音主持人的管理和考核,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市广电总台增设播音主持管理部。
二是满足进人需要,充实人员队伍。2016年,为补充播音主持人才和记者编辑人才,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市广电总台用编计划4名。由于机构编制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因此各县(区)可在有空编的前提下根据广电媒体发展需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正常补充机制,保障广电媒体队伍发展需要。
三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区)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新闻媒体专业人才,实行合同管理,建立相应的工资保障制度,其工资收入待遇原则上实行“同岗同酬”,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