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6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经研究,现对张学武委员提出的“关于理顺全市园林绿化管理队伍体制增加人员编制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近年来,市机构编制部门高度重视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根据自身职能,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队伍力量,有力保障了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不断优化机构设置。为加强我市园林绿化管理及指导协调,2001年,市编委同意成立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于副处级。2010年,为进一步明确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职责,市编委明确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内设综合科、绿化管理科、园林工程科等3个科室。2013年,为加强园林规划和督查管理工作,经市编委会研究,又在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增设规划管理科、园林质量督查科。由于机构编制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县(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工作需要,适当优化园林管理机构设置。
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近年来,中央、省明确要求“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在当前控编减编的大背景下,经多方努力争取,通过内部调剂编制的方式,将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人员编制由最初的3名逐步增加至目前的18名,并在空编前提下根据需要批准用编计划,用于补充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各县(区)可在空编前提下,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公开招聘园林绿化专业人才,以满足园林绿化工作的需要。
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