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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委编办夯实航道管理事业机构编制保障基础
发布时间:2023-03-23   访问量:0

宿连航道工程是“十四五”省级交通重点工程,该航道打通了宿迁东向出海的水上通道,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为保障宿连航道建成后顺利通航,宿迁市委编办紧扣服务市委重大发展战略主线,坚持“集约高效、提质增效、信息赋能”原则,把准智慧船闸建设运行重点,科学配置宿连航道沿线船闸管理机构编制事项,夯实机构编制保障基础,实现机构设置优化协同、人员编制精准配置,推动我市航道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优化协同,设置船闸管理机构。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统一集中和非统一集中两种调度模式设置船闸有关要求,通过优化比选采取统一集中调度运行模式设置船闸管理机构,采取“撤一建一”方式设立宿迁市宿连航道船闸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宿连航道沿线4个船闸,建立“三统一少”区域性船闸运行管理新模式,即:运调中心“统一集中控制、统一区域调度、统一信息服务”和船闸现场“少人值守”。

二是坚持效能提升,综合设置服务岗位。根据已规划建设自动化船闸运行系统的实际情况,按照智慧船闸监控、调度、指挥、运维等实际业务需求,打造智慧船闸业务板块,设置综合服务、运行调度、养护保障、现场管理等岗位,各岗位分工清晰、职责饱满,有效提升船闸调度管理工作效能。

三是坚持集约定编,精准配备人员编制。按照工作量化、集约定编的原则,考虑省级干线航道24小时运行、船闸无间断通航实际需求,对现场调度、机电等岗位均需24小时在岗人员,按照采用4班3运转方式,保障编制配备;对后勤保障、运行调度、养护保障等岗位人员由中心集中统一负责,测算核定宿迁市宿连航道船闸管理中心事业编制数,确保每个船闸配足基本保障人员、人员配置与岗位工作量相契合。同时,对船舶驾驶员等其他辅助人员采用合同聘用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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