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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四个强化” 建立“后扶贫时代”防贫减贫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20-10-28   访问量:0

 今年以来,宿迁市委编办按照扫尾、巩固、衔接、探路要求,坚持四个强化建立防贫减贫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打好后扶贫时代脱贫攻坚战。

一是强化资源统筹、优化组织架构。在保持原有扶贫工作队伍不散、力量不减的基础上,统筹建立“大救助”与“大扶贫”相统一的减贫救助工作力量。全市建立纵向到底工作体系,市、县、乡镇(街道)均成立减贫救助中心(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将家庭经济状况核定与减贫救助工作有机结合;村居设立减贫救助服务站,具体负责减贫救助相关工作。各级均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和“责任明、目标明、规则明”,实现减贫救助服务“全覆盖”。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向困难群众更好提供服务,通过整合现有力量、下沉人员力量、激活干事动力,多措并举补齐基层队伍建设短板。市、县、乡三级均配备68名专职工作人员,在村居由扶贫专员与民政协理员同责共办,设立23个减贫救助专员岗位,为减贫救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切实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三是强化信息共享、提升服务能力。围绕减贫救助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启动全市统一减贫救助信息平台建设。部门相关业务信息数据与减贫救助信息系统对接,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救助数据共享、信息互通,优化再造审核审批流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全部开设减贫救助服务窗口,窗口利用减贫救助信息平台,实现所有减贫救助申请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利用系统,实现审核审批一站式经办、困难群众数据一站式查询和掌上实时办理,最大限度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

四是强化标准制定、确保规范统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进防贫减贫事业常态化,制定出台《宿迁市城乡减贫救助对象认定办法(试行)》。一是明确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对象、内容、方式及负面清单。二是明确了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对象、特困职工、临时救助对象等六类重点减贫救助对象认定标准。三是明确了城乡减贫救助对象识别认定流程及动态管理,最大限度统一减贫救助对象识别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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