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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圆满完成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02   访问量:0

根据《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委编办相关通知要求市委编办提高站位主动作为、细化措施、稳妥推进,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统筹推进。市委编办对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报送时间及有关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

二是多方联动,完成报告。市委编办组建报告起草小组,由督查处牵头,会同体改、行政、事业等相关处室,结合我市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在各县(区)、市直部门报送的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共宿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根据市委分管领导的意见和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报经市委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上报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三是抓好督查,确保实效。为切实发挥机构编制报告工作实效,市委编办在市委巡察选人用人(机构编制)专项检查与日常督查过程中,将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内容列入督查范围,对报告事项,尤其是存在问题进行重点督查,核实问题情况,分析问题性质,查找问题成因,提出解决措施,跟进整改情况。同时,梳理汇总各单位报告中的意见建议,将报告有关情况作为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职能运行监管等的重要参考,切实推动机构编制事项报告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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