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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四个坚持推动科级职数预审“提档升级”
发布时间:2022-02-17   访问量:0

近年来,市委编办按照依法依规、严格规范、统筹兼顾、动态管理思路,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加强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确保科级职数预审工作更加规范严谨、科学合理。

一、坚持依法依规坚持依法依规是领导职数管理运行规范化前提。自科级职数预审工作开展以来,市坚持以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编委文件与省委、省政府及省委编委文件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规范领导职数管理文件精神。2016年以来,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全市机构编制领导职数预审制度,做好县区科级机构和领导职数审核工作的通知》《宿迁市科级机构设置编制管理领导职数核定办法》《关于严控机构编制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对职数预审工作的审核原则、审核内容、审核程序、审核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实现职数预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领导职数法制化约束。

二、坚持严格规范。市委编办严把职数预审关,拧紧职数核定水龙头坚持以部门职责为核心,以编制数额和管理幅度为参考,从严从紧核定领导职数。一是明确审核重点。从职务名称、职务层次和职数数量上进行规范,主要审核:领导职数数量是否与职责任务、管理幅度、人员编制相适应;领导职务名称是否与机构名称、规格相对应;领导职务层次是否与机构规格相一致。二是严格预审程序。按照县区申报处室初审室务会研究职数反馈数据更新的流程进行审核。先由县区提交科级职数申请,经市委编办督查处初审,形成审核意见、提请室务会审定通过后,向县区反馈审核意见,及时更新科级职数名录库。三是强化审核标准。上级业务部门印发的文件不得作为领导职数管理的依据。从严控制领导职数,确保改革后县区党政机构科级职数与改革前相比只减不增。强化领导职数的刚性约束,严格按核定的职数配备科级干部。

三、坚持统筹兼顾。市委编办按照从严管理、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全面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科级职数管理和核定。党政机构改革后,对县区党政机构科级职数实行总量控制,在职数预审过程中,严格审核,从严把关,领导职数总量不得突破党政机构改革限定的职数总额。统筹兼顾、结合实际,不搞一刀切,把领导职数向重点领域、民生部门倾斜,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医疗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适当核增领导职数,确保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科级职数数量与其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管理幅度相适应。

四、坚持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科级机构和领导职数数据库,并依托实名制管理系统实时更新、动态管理,保持科级机构和领导职数数据库与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信息相对应。主动加强与组织部门协调配合,构建科级职数共享机制,为科级领导干部调整提供依据,共同推进领导职数规范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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