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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委编办夯实基础 精准发力 持续提升机构编制统计水平
发布时间:2023-10-11   访问量:0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近年来,宿迁市委编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准确、规范持续提升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水平。

一是及时做好机构编制统计信息更新。健全机构编制统计台账。强化日常管理,建立“一变化,一调整”的工作原则,及时将“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人员变动情况更新至四部门信息平台和实名制系统,推动机构编制调整变化痕迹管理,让单位对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变化有迹可循。强化联动管理,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梳理四部门业务流程,明确业务先后顺序和权限,实行动态台账更新,切实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确保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清晰准确、全程可溯、有据可查。

二是准确做好机构编制统计数据报表。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统计月报、年报。从数据源头抓起,严格按照填报说明,据实填报数据;与各单位保持沟通对接,及时解决维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单位机构数、编制数、领导职数、实有人数等进行全面校验,对各单位申报的信息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不漏项、不缺项,提高信息的精准度;在维护调整系统的基础上,与往年数据逐项进行比对,分析全市机构编制数据形成年度统计分析情况汇报,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有力数据保障。

三是规范做好统计资料管理和开发利用。运行四部门信息平台,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和人员信息数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强化数据统计分析研判,为统筹使用编制和优化资源配置提供科学依据,实现统计服务由以提供统计数据为主向提供数据与提供咨询意见、政策建议并重的转变。加强对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对非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统计数据需求,要求以部门名义行文,说明数据需求原因,并由机构编制统计处室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对需求数据的必要性和敏感性进行审查,按权限报领导审核后对外提供。加强统计资料的开发利用,通过四部门信息平台的统计查询,为机构改革、选人用人、财政年度预算、巡察审计等工作提供详实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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