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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委编办“四强化”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
发布时间:2024-03-04   访问量:0

为了切实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效能,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宿豫区委编办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服务方式,规范管理流程,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信息核对,确保底数清晰。结合实际情况,对事业单位的设立文件进行逐一核对,依托线上登记管理系统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并反馈问题;针对单位登记业务人员变动频繁的情况,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新人员建立联系,及时共享登记办理流程及相关政策法规。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度,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办事流程;对于存在困难的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现场帮办代办服务;严格审核提交材料,确保材料规范齐全;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确保事项“一次办结”。

三是强化档案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对事业单位提交的设立、变更、年度报告公示、补(换)领证书及注销登记等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实现一户一档;编制目录,建立电子台账,方便快捷高效查阅;配备专门的档案柜和档案室,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纳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范畴,对未按规定进行法人登记信息变更、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列入异常名录库,原则上暂停办理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同时,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整改,强化自律和社会监督,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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