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编办下发《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宿迁市被确定为全省事业单位信用监管试点城市(全省共5家设区市入选),要求发挥引领作用,依托信用指标修订、监管平台构建、监管模式创新,进一步发挥事业单位依法履行公益职能,全面助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近年来,宿迁市事业单位信用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连续5年在全市推进信用等级评价,通过开展信用监管理论研究,引入第三方监管、大数据监管等创新举措,给出了事业单位信用监管的“宿迁答案”,被中央和省委有关部门充分肯定并宣传推介。
下一步,宿迁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创新事业单位监管理念,重点在教育领域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调研论证、深化研究、实践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业单位新型监管机制,争取为全省提供可推广复制的“宿迁经验”,为推进我省事业单位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