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登记局统一部署下,按照《关于开展登记状态为“已冻结”“已废止”事业单位法人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宿迁市委编办高度重视,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由主要领导牵头,具体处室承办,责任到人,圆满完成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相关清理规范工作。
一是追踪溯源,推进数据核查。通过对中央编办登记系统内“已冻结”“已废止”事业单位法人进行汇总梳理,借助系统留痕和“一户一档”,对相关事业单位进行个性化分析,与事业处、举办单位进行反复沟通确认,掌握相关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报告、注销等登记情况和目前单位运行情况,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并进行分类。根据分析,已废止事业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期,已冻结事业单位分为两大类:一是法定代表人失信,二是事业单位法人待注销。其中待注销事业单位又可分为“容易解决”单位和历史遗留单位。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统一治理。对于已废止事业单位,通知前来办理证书换领业务;对于已冻结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法定代表人失信的,通知事业单位由本单位自行决定进行法定代表人失信修复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法人待注销的,“容易解决”的单位大部分都是在机构改革中产生,单位情况、债权债务等台账清晰,具体负责人易联系,通过与事业单位和原举办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对接,能够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对于个别历史遗留单位,建立专人负责制,进行单独辅导,通过多方渠道与单位取得联系,或者直接联系原举办单位,发函进行告知催办。对于有债务债权问题的,要求处理完成后再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三是简化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按照省登记局对“已冻结”“已废止”事业单位法人清理规范的时限要求,在办理登记业务过程中,对此类事业单位进行优先审核、优先办理,并将审核时限压缩到3个工作日,无特殊情况当日即可完成审核。并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流程进行进一步简化。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过程中,针对有承接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由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改为至少发布一次,可选择在举办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财务不独立的单位,可由原举办单位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厘清债权债务,直接出具清算证明。
四是及时跟进,确保服务到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周末和节假日都确保有人在岗,能够及时办理相关业务,答复业务咨询。由专人与各相关单位业务经办人进行实时对接,取得经办人电话、QQ、现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建立通讯联系,及时跟进业务办理进展,确保责任到人。制定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图、证明模板等,通过电话、登记业务联系群和现场接待,一次性告知他们办理流程、提交材料、注意事项等,做好沟通指导工作。在办理登记业务中对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同时实行“信用承诺+容缺办理”制度,“先办事,后补缺”,保证按时完成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