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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圆满完成2018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19-12-27   访问量:0

在机构改革期间,市委编办统筹谋划,确保事业单位监管不缺位,围绕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运行机制,圆满完成2018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一是更新数据库。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提前谋划,对登记系统内201611日前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评价基础数据库,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单位名单,进行全面梳理比对。在原有数据库基础上,对名称、举办单位等已变更的事业单位进行数据规范,对已注销单位进行数据删除,确保评价数据库的准确性,不影响评价进度。

二是建立沟通链。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宿编办【2019138号),成立监管部门联席会,形成事业单位自评、举办单位复核、监管部门联动的有序评价方式。依托信用监管平台,全面监测各部门和单位的评价进度,对于进展缓慢的单位实现有力督促。做好各单位的解释答疑工作,公布登记业务群、电话、办公地点,落实好AB岗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线上实时指导,现场演示操作,实现“0”距离沟通。

三是引入第三方。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充分发挥公平公正的优势,在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教育领域,不再采用传统举办单位评分方式,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对其公益性指标评分,运用更具针对性的教育类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指标,对学校运行管理、职能履行、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体检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由市委编办通过信用监管平台汇总形成最终评价结果,通过异议诉求反馈阶段,最终247家参评单位中,A229家,B18家,评价结果在“信用宿迁”和“宿迁市机构编制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评价结果运用在本年度高质量考核中,按照评价等级进行相应扣分。评价工作对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形成有力约束,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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